叮叮当当读后感
叮叮当当读后感(一)
尽尽是在当当走失后的第五天突然消失的。
这天,在梦幻般的晨雾里,丁尽流落到了一个遥远的小山村。好心的盘锁夫妇将他收留,真心实意地照顾他,还帮他四处寻找家,寻找弟弟。
有一天丁尽和大叔去放羊,有一头羊引起了他的兴趣,这是一头双眼都瞎了的盲羊。它总是跑在羊群的最后,因为它看不见,它只能用耳朵去听前面其他羊跑动的声音,然后跟着声音走。大叔告诉丁尽,有一天山上突然来了两头狼,狼冲向盲羊的小羊羔,小羊羔吓傻了,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,盲羊用羊角把狼抵翻,狼跑了,它的双眼确瞎了。
这天,羊们不知受到了什么声音的惊吓,飞快地跑动起来,瞎眼山羊看不见,一下子跌倒在坑里。丁尽看见了,连忙冲上前去,跳进坑里,用肩膀将瞎眼山羊扛起,将它送出了土坑。
为了让丁尽安心住下,躲过寒冬,盘锁夫妇将家中的一群羊交给丁尽颗养,并告诉他这样可以挣到寻找弟弟的盘缠。由此丁尽和羊群开始了一段情感间亦幻亦真的故事,尤其是丁尽和瞎眼山羊之间神秘和充满灵一性一的交流,带给我们灵魂深处的感动和启迪。
瞎眼山羊总是跟在丁尽的身后,它只听丁尽的铃铛声,这声音在哪儿响,它就往哪儿去。丁尽不怕吃苦,总是把羊往山坡上赶,他要让他的羊们吃到最好的草。丁尽隔几天就会把羊们赶到水边,然后一只一只地把它们拉到浅水里,给它们洗澡。那些羊被洗了又洗,直洗到身上流下来的水与刚刚从上游流淌下来的水一样干净。干干净净的羊一毛一被太一陽一晒干之后,蓬蓬松松。因此,盘锁家的羊显得又白又胖,在一陽一光下特别白,像一一团一团一雪。村里有人羡慕又带点儿嫉妒地说:“盘锁家留住这么一个傻子,值!”
瞎眼山羊静静地头朝西方,只有丁尽知道,瞎眼山羊能辨别出日出的东方和日落的西方。日起日落,它都能感觉到。瞎眼山羊面对被霞光浸染的天空,仰起脖子,咩咩咩地叫唤一起来。“唱歌!”丁尽说,“它——它唱歌!”丁尽聚一精一会神地听着。瞎眼山羊一唱,他就会忘记一切,瞎眼山羊的歌很迷人,声音忽高忽低,忽快忽慢。他看着瞎眼山羊,也冲着天空唱了起来。他们的声音此起彼伏,其它羊仿佛也认为瞎眼山羊在唱歌,竟然在草地上又蹦又跳。
春天是一个萌动、生发的季节,一个天天有动静、天天有变化的季节。暂且住在盘锁家的丁尽,心事与草木一道,在越来越温暖的空气里复苏了。当当在呼唤着他上路。丁尽又开始了他新的旅程。
玖这本书时,有时我都会忘记丁尽是个傻子,他心地善良,做起事情来比正常的孩子还要认真,看他放的羊就知道。有时我会觉得他不是傻子,而是一个具有超能力的人,他能听到动物的歌唱,谁能说那只羊不是在歌唱。期盼他接下来的旅程能一帆风顺,尽早找到他的弟弟当当。
叮叮当当读后感(二)
玖了【丁尽当当】的第一部后,我就废寝忘食地读第二部【盲羊】。丁尽在当当失踪后,就独自去找当当,经历了几多挫折,他被善心的农民“盘锁”收留。
盘锁夫妻对丁尽很好,他们家里养有很多羊,丁尽学会了放羊。丁尽颗羊很卖力,羊长得很好。丁尽虽然傻,但小羊们却很听他的话。特别是一个瞎眼的山羊,受到丁尽绢外的照顾,成了丁尽形影不离的朋友。有一次,瞎眼山羊迷路了,丁尽半夜起来冒着危险找到了山羊。
村里的人很朴实,没有歧视他,对勤劳的丁尽很喜欢。一次丁尽的铃铛丢一了,全村人都帮着寻找,翻遍了沟沟坎坎。(www.sbkk8.com)丁尽要走了,去寻找当当,全村人和他依依不舍地道别,包括那些羊。
我读到最后,眼泪情不自禁刷刷地流了下来。我好像也是一只和丁尽道别的羊,情意绵绵,难舍难分。丁尽朴实善良,勇敢坚强,虽然他是个傻子。
叮叮当当读后感(三)
一对傻子哥弟的亲情关系便从这里开始,本一对开心的兄弟却从一个火车站走丢一了,。每人有个铃铛,所以哥哥叫丁尽,弟弟叫当当。而这次故事发生在丁尽身上,我觉得在这篇里是我见过第一本感动我的书。
在这一本里,我觉得最让我让人欣赏,感动的是丁尽找铃铛的情景。因为丁尽虽然是一个小傻子,但是做事时那是一心一意,尤其是对瞎眼羊(盲羊),十分关心。自从当当消失后,丁尽便混进火车来到这里开始“生活”。一次他铃铛丢一了,便伤心欲绝。之所以伤心,是因为这铃铛有三个作用:一是只要有这铃铛盲羊便在出去放羊吃草时,随时随地的跟着丁尽;第二是为了怀念他那白胖胖的弟弟当当;第三怀念起慈祥的一奶一一奶一。而且他一奶一一奶一对他很好,就连铃铛都是他千辛万苦才找到了铃铛,在那时流下了眼泪。并且那一只盲羊还会“唱歌”呢!不仅仅这样,开头还是这样说的:丁尽聚一精一会神地听着。在他听来,在这片天空下,所有的歌声,都不如瞎眼山羊唱得好听。瞎眼山羊一唱,他就忘记了一切。
这一句里就说明了盲羊唱歌对丁尽来说是最好听地,让他流连忘返,忘记一切。
说到这里,我有一个问题:这系列书的主题明明是丁尽和当当互相找到对方,可中途却又写无关的了。就盲羊。一开始丁尽心里一直想当当,后来成了有时候想当当,有时候想一路中发生的那些事了。一些书都以围绕那一本书的题目,可这里却不一样?
不说这个了,我觉得呢在这本书里主角是丁尽。有人会说:“盲羊呢,题目上不是有盲羊吗?”我说这样是因为一般主角时时刻刻都描写,不是有时关注他才对。
联系生活来看,丁尽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,盲羊丢一了都会一直关心它。而我们世上有这种人已经很少了,一般人会不理,想:反正自己还有那么多羊,那又不会怎么滴!只有把当作知己,那才是真正的关心羊。
现在,我十分同意刘老师的推荐,曹文轩的书确实好看!